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9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15日—2月28日。3月1日返校报到,2、3日补考,3月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1月22日—2月28日。3月1日正式上班。
3.3月2、3日学生补考,请教务处做好监考教师及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二、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系部及学生工作部要严格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时间。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使学生愉快而有意义地度过假期。
2.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好下学期的工作任务,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送土特产等拜年公务活动。
4.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部位要明确责任,加强防恐防暴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5.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做好留校师生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6.保卫处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含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送党政办备查。
7.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要按照寒假留校留学生管理安排做好留校留学生管理工作。
8.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要求所有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确保通信畅通。
9.寒假放假期间,学院领导带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附:2019年寒假期间党政办公室值班安排
2019年寒假期间院领导值班安排表